2005年一季度,民政部门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各项民政工作开展顺利,呈现如下一些特点:
一、民间组织健康蓬勃发展。
至3月底,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5.3万个;民办非企业单位13.7万个;基金会891个。经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,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在健康蓬勃发展。
二、安置工作进展顺利,优抚标准大幅提高。
至2005年3月底,国家抚恤、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69.9万人,安置义务兵、士官近3万人,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1343人。一季度累计支出抚恤事业费21.7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1.8亿元,增长9.1%,优待抚恤标准大幅提高。
三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提高、覆盖面有所扩大。
一季度全国共有2208.3万城镇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,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.8%,有962.3万多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,比上年同期增长2.9%。在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中,在职人员135.9万人,比上年同期下降17%,占享受低保户的6.2%;下岗人员456.1万人,比上年同期下降6.5%,占享受低保户的20.7%;退休人员73.8万人,比上年同期下降16.3%,占享受低保户的3.3%;失业人员415.1万人,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,占享受低保户的18.8%;“三无”人员97.7万人,也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,占享受低保户的4.4%;其他人员1029.8万人,比上年同期增长3.4%,占享受低保户的46.6%。
虽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,但覆盖面确有所扩大,保障资金也大幅提高,一季度全国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达46.3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1.9%。一季度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为70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4.8%。
四、农村定期救济和低保覆盖面扩大、资金大幅增长。
一季度,全国农村共有定期救济困难群众881.8万人,比上年同期增长13.3%。定期救济户达526万户,比上年同期增长18.9%,其中五保户有216.3万户,比上年同期增长39.4%,占定期救济户的41.1%。在已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区,有504.9万村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,比上年同期增长22.8%,家庭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多达244.9万户,比上年同期增长25.6%,其中五保户31.2万户,比上年同期增长9%,占享受低保户的12.7%。
一季度,全国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4.8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1.3亿元,增长36.5%;农村传统定期救济支出4.3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1.3亿元,增长43.9%。
五、继续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改革,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捐助。
一季度,社会福利事业稳步上升,全国可提供食宿的收养性单位36705个,比上年同期增长3.9%,床位136.6万张,比上年同期增长10.1%,收养106.4万人,比上年同期增长11.7%。福利企业继续减员增效,一季度全国共有福利企业30848个,比上年同期下降5.8%,残疾职工63.4万人,比上年同期下降5.3%。
一季度,全国共有社会捐赠接收站、点22983个,累计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53594.5万元、衣被149万件、其他捐赠物资价值783.4万元,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440.6万元、衣被16万件、其他捐赠物资价值140.9万元,使86.2万人(次)困难群众受益。
六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。
各地继续加强社区基础建设,完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,强化居民参与意识和社区自治功能。至3月底,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6万处,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8767个。
七、继续加大民政事业费支出力度。
2005年一季度,民政事业费共支出119.7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3.5%。其中:救灾支出7.7亿元,占民政事业费总支出的6.4%;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6.3亿元,占民政事业费总支出的38.7%;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.8亿元,占民政事业费总支出的4%;农村定期救济4.3亿元,占民政事业费总支出的3.6%;抚恤事业费支出21.7亿元,占民政事业费总支出的18.1%。
2005年一季度全国共发售福利彩票70.7亿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