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民政事业有了较大发展。
优抚安置方面,2002年共有优抚对象3852.7万人,其中488.4万人享受到了国家抚恤、补助。全年累计安置义务兵、士官30万人,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1.2万人。
救灾救济方面,809万户、2053.6万城镇居民得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,全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54元。已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的404.7万农村人口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,传统救济1158.2万人。全国各地建立社会捐赠接收站、点2.1万个,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12亿元,接收捐赠衣被2.2亿件,共有2798万人次受益。
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面,年末各地实有社区服务中心8820个,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9.2万个,有1.9万个乡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。
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方面,年末共有各类收养性单位3.9万个,床位118.7万张,收养社会各类人员88.7万人。福利企业3.6万个,安置残疾职工69万人。火化遗体407.5万具。
民政事业费方面,2002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总额354.5亿元,其中:救灾支出35.6亿元,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2.6亿元,抚恤事业费支出76亿元。福利彩票销售额近170亿元,提取社会福利基金约60亿元。 |